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2-12-19
发文字号:
财会〔2012〕22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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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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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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