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1-13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0〕4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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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公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3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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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3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27号)。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月13日


附件:《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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