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9-04-17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9〕10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收藏

【第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全文废止。参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