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沪港通下香港上市公司配股有关活动,保护内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