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
附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