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2月18日
附件:《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