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2-06-12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2〕16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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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号公告】《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第1号(试行)》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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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8号)。

为提高证券期货业统计数据的规范性、一致性,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0号),我会制定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第1号(试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第1号(试行)》《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第1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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