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1-07-07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1〕16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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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号公告】《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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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

现公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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