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0-01-11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0〕1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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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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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54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2009年年度报告起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编制并披露。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报表审计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及之后的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2.财务报告披露格式财务报告披露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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