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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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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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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应用指南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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