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9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53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2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1.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
2.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