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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4-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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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第15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新审计报告准则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新审计报告准则,解决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实务问题,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关键审计事项》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其他信息》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关键审计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关键审计事项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其他信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其他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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