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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我会依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进行了审阅,形成如下意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的规定,请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我会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回复内容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附件:问询问题
(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3年6月26日
问询问题
2023年3月15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34.7亿股股权(占民生证券总股本的30.3%)。
请发行人结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证券公司相关监管要求,以及控股股东收购民生证券的进展情况,进一步说明此次收购是否会对发行人自身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相关资金安排及债券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请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