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会计司
收藏

问:根据某市政府部署,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拟在新城区新建一批办公楼,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决定由其下属事业单位代为建设,项目预决算均由该事业单位填报。该事业单位是应当作为建设单位还是代建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规定,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由建设单位填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财会〔2019〕24号)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应当由负责编报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的单位(即建设单位)作为会计核算主体。因此,该事业单位应当作为建设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