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07
发文字号:
财农〔2023〕11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收藏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2.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4.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5.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6.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7.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8.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7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