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6-10-30
发文字号:
财会〔2006〕18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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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6年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附件汇总附件汇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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