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03-09
发文字号:
财会〔2011〕3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收藏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新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