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我部修订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望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