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4-12-26
发文字号:
财农字〔1994〕397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收藏

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我部修订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望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暂行)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