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3
发文字号:
京财国库〔2023〕233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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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市级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了保证北京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22〕5号)及北京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市财政局(国库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库处)反馈。


联系人:郝婉莹;联系电话:55592050


蔡春平;联系电话:68559750


附件: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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