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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申请变更主要股东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请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证券)进一步说明此次股权变动需履行的上市公司监管程序,以及公司实际履行程序情况。
二、为说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属于北京市国资委直接管理企业,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提交了北京金控公司章程,但仅由北京国管盖章,请公司补充提供北京金控盖章版本。请进一步补充其他证明文件。
三、根据反馈材料,目前北京国管没有更换一创证券董事、监事的明确计划,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原向第一创业推荐的董事、监事将辞去董事、监事任职”,请公司说明相关表述存在不一致的原因,以及北京国管在一创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席位、高管推荐权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