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1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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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50号修改)规定,为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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