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1
发文字号:
沪税浦发〔2021〕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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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海富金太阳幼儿园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保税区税务局、临港税务局,各直属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海富金太阳幼儿园等9家单位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xls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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