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03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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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1年3月6日起,税务部门拓宽了“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现将我省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办事指南等通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

  (一)线上渠道缴纳

  1.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相关入口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

  2.可通过各商业银行线上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海南省农信社手机银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光大银行云缴费APP、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线下渠道缴纳

  1.可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等。

  2.可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三)委托银行代扣缴纳

  已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通过商业银行代扣方式缴费,原与商业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继续有效。请缴费人确保签约账户余额充足,以便税务机关能成功扣款。

  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主要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原线上、线下渠道保持不变。自3月6日起,用人单位也可下载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社会保险费(下载路径:海南省税务局官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视频见附件4)。

  三、其他事项

  (一)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缴费人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办理申报缴费遇到的系统故障等问题,可以拨打经办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咨询解决。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二)已通过线上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获取完税证明,可在两个工作日后前往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打印。

  特此通告。

附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微信缴纳操作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微信缴纳操作指南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支付宝缴纳操作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支付宝缴纳操作指南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渠道缴纳操作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渠道缴纳操作指南

4.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视频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视频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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