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24
发文字号:
沪税发〔2021〕2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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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新活力公益发展中心等8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新活力公益发展中心等8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20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0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新活力公益发展中心等83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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