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06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欠税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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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走逃、失踪户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岳池县嘉禾水产批发部等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2号欠税公告清册2021年4月.xlsx2021年2号欠税公告清册2021年4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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