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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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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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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和“三连A”纳税人名单的公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和近3年连续为A级(“三连A”)的纳税人名单向社会公示。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自名单公示后,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我查询,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查询,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补评、复评和修复申请。

附件:

1.辽宁省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辽宁省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2.辽宁省2018-2020年度“三连A”纳税人名单辽宁省2018-2020年度“三连A”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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