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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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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友情提示

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主要是为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自1984年开始至今,为我国经济税收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往的税收调查工作中,广大纳税人始终报以理解支持的态度,积极配合我省税收调查工作的开展,为税收调查工作的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致以诚挚的感谢!

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启动,调查时间为5-6月,您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陆续收到参与调查的通知,敬请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调查范围

全国税收调查名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hubei.chinatax.gov.cn),会在待办任务中收到提醒,您可以直接通过此链接进入,开始填报数据。如出现登录问题,请查看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登录帮助文档(https://docs.qq.com/doc/DRk55bXhKSWdyQXdJ)。

二、填报方式

2021年税收调查工作主要是通过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以网上直报的方式进行填报,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采用单机版进行填报。

(一)网上直报

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填报数据前,建议您先完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具体登录步骤可参考以下动图:


(二)单机版报送

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单机版软件,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下载软件及任务。

三、填报内容

今年的税收调查共有四张报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注意要依次填写上述报表,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

四、报送期限

请于6月上旬完成调查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具体时限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出现网络拥挤,请合理安排数据填报时间。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调查年度的要求”: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调查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年应缴、已缴以及当年发生的其他累计数据。

(二)关于报表单位:税收调查报表的金额单位为千元,与惯用的万元表或角分表区别较大,填报时务必准确转换计量单位。

(三)关于对具体指标的详细解释:在填报报表时,对各行次具体指标有疑问的可以将鼠标点击在具体行次,系统会出现对该行次指标的详细解释。

(四)如遇填报业务问题,请及时与各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联系,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报系统问题可拨打电话400001551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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