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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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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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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撤销池尾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办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撤销池尾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撤销池尾办税服务厅。撤厅后实体窗口停止对外办公,推荐您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


二、如您在涉税(费)业务的办理上需要人工窗口服务,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成功预约后就近前往普宁市以下办税服务厅办理: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向办税服务厅人员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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