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现对2021年6月我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江西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2021年6月).xls江西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2021年6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