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文字号:
梅市社保(2021)17号
发文机关: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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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1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社保〔2021〕17号).pdf关于做好2021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社保〔2021〕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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