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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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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工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申报工作,于2021年8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成册)报南沙区工信局工业处陈小姐(凤凰大道1号区政府D栋二楼),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86145556@qq.com,逾期不受理。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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