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申报工作,于2021年8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成册)报南沙区工信局工业处陈小姐(凤凰大道1号区政府D栋二楼),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86145556@qq.com,逾期不受理。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