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