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13
发文字号:
湘税函〔2021〕134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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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张家界市2021年8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张家界全市范围内纳税人2021年8月纳税申报期限由8月16日延长至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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