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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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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2021年第1期第二次开奖的通知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定于近期举办青岛市有奖发票2021年第1期第二次开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奖结果将于8月18日15:00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有奖发票开奖直播节目现场公布,并通过青岛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蓝睛客户端同步直播。


二、本次开奖共设置四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2万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个,奖金各5000元;幸运奖10个,奖金各3000元。


三、本次开奖范围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式),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一)在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已参与一次开奖并确认参与二次开奖的;


(二)已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身份信息的;


(三)购买方为个人的;


(四)经过系统校验后的。


四、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


五、本次开奖由青岛市市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并进行公证,开奖结果可通过青岛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含节假日)内,凭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兑奖:


1.增值税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兑奖。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兑奖。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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