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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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的通知》(税总纳办便函[2021]65号)文件和国务院大督查工作要求,现将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以下简称精准推送)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精准推送机制宣传推广到位


  一是按照省局制作下发的《个性化的税费优惠政策已送达,请您签收》图片(内容详见附件1.精准推送宣传图片.png),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本地税务网站、“两微一端”、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端的服务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二是配合省局做好进一步拓展精准推送内容形式工作,定期协助省局制作精准推送图片、微文等多媒体信息,提升推送内容的易读性。三是做好精准推送的有关咨询和解释工作,及时收集上报纳税人有关意见建议,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地精准推送信息的宣传推广、渠道拓展、监控处理机制落实情况至省局纳税服务中心。


  二、按期完成未查阅纳税人的提醒工作


  省局已将2021年1-8月47批次已推送、未查阅精准推送信息纳税人明细清单上传至省局“税收业务分析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未查看精准推送信息纳税人查询操作手册.docx,数据T+1日更新),并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向纳税人统一推送提醒信息,请各地务必于8月20日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渠道,完成2021年1-8月47批次已推送、未查阅纳税人的提醒工作。提醒具体内容为:尊敬的纳税人,请您及时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个人账户,打开“政策速递”栏目查阅符合自身税费优惠享受条件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日常监控处理精准推送信息工作机制


  各地应建立市县二级日常监控处理精准推送信息工作机制。一是指定专人通过省局“税收业务分析平台”定期监控处理已精准推送信息的查阅情况,对于优惠政策实施前仍未查阅信息的纳税人,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告知,引导纳税人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及时解决部分纳税人对推送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知未知、应享未享的问题。确保精准推送落到实处、产生实效。二是配合落实精准推送补偿和矫正机制。省局将定期按照总局下发的抽取条件,抽取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信息,与总局抽取的纳税人清册进行比对,属于纳税人基础数据准确性问题的,将通过省局电子工作平台下发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处理和反馈至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保障省局及时调整更新精准推送纳税人清册,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推尽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提升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是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


  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做好精细服务的有效手段,对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工作,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


  (二)做好部门配合


  各地要组建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征管科技、数据风险、信息技术、税源管理等部门骨干力量密切参与的工作团队,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配合,收到纳税人反映的单位要做好解释纾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本地进一步优化精准推送机制工作按时按质落地落实。


  (三)强化考核考评


  各地应按照确定的职责和分工任务,加强督办和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


  联系人及电话:


纳税服务中心舒诚18180555729 罗晓玲18181010001


纳税服务处张恒13990070813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李睿18909081389


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肖斌13709065539


附件:

1.税总纳办便函[202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的通知税总纳办便函[202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机制的通知


2.精准推送宣传图片

3.未查看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操作手册未查看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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