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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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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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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更好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我市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请您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的线上办理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操作指引.docx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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