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29
发文字号:
青审服字〔2021〕62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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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方案》(鲁市监发〔2021〕20号)《关于发布青岛市“一事全办”事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青职能办〔2019〕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青审组字〔2021〕3号),研究制定了《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青岛市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实现企业从开办到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方案》(鲁市监发〔2021〕20号)、《关于发布青岛市“一事全办”事务指导目录的通知》(青职能办〔2019〕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青审组字〔202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延伸服务链条,开展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数据共享、集成服务,打造“一网一链、一门一窗、一号一次”审批模式,实现涉企证照“三联办”套餐式集成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清单管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梳理涉企高频行业许可事项,通过颗粒化分解、集成组合,合理确定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首批“三联办”服务事项为60项(附件1),根据企业需求和我市实际,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动态调整事项清单;按照法律法规的修订,动态调整主题服务涉及的审批事项。

  (二)搭建集成平台。按照“登录一个网站、填报一次信息、后台联合审批、即时反馈信息”的原则,运用智能化、标准化的技术手段,建设业务集成申报平台,实现线上联办、联变、联销,大力推行全程网上办。

  (三)推动就近可办。按照简政放权、服务下沉的要求,打破层级限制,由区(市)“联办窗口”统一收件,建立异地申请、属地审核、协同办结的审批新模式,推动“三联办”事项就近可办、全市通办。

  (四)健全风险防控。建立办理进度全面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现办理环节、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全程可视可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解决,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风险。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统一“联办机制”。以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为基准,由“联办窗口”根据企业申请启动行政审批联办机制,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所有事项一链办理,统一发证。对于需要依法公示事项,要并联公示、缩短时间。对于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要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现检查事项一次办理、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遍复审。

  (二)线上构筑“联办平台”。依托“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和智能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搭建证照集成联办平台,将涉企营业许可办理与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合并申请,系统自动分类推送,后台联合审批,实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身份认证优势,搭建电子证照联动应用系统,按照“标准统一、集成应用、共享互认、同等效力、安全可控”的管理要求,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联动应用。

  (三)线下设置“联办窗口”。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联办窗口”,对“三联办”事项现场收件、全市通办。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畅通材料分发流转、信息推动传递、过程跟踪督办和结果告知路径等“三联办”机制。落实帮办代办服务,实行“一次告知、全程帮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审管衔接”。做好市场主体准入与准营之间的衔接,登记机关根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许可信息推送至登记机关,实现审管良性互动、实时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照“三联办”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导调度,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实效。

  (二)推进信息共享。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的行业,要重点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审管信息互通,强化风险防控。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工作举措和意义,营造改革促进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首批“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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