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实施方案(1.0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要量化
指标赶超国内一流实施方案
(1.0版)
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借鉴国内外经验。参考国际公认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主要指标(如开办企业、获得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等),结合海南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估中的表现情况,围绕符合中国特色的指标(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政务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管等)提出海南未来5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总体目标。
(二)符合海南定位。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对外开放政策重点,综合分析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重点发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优势及差距等,聚焦市场准入、极简审批、资金自由便利、贸易自由便利等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显示度的主要指标,更好地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特色优势。
(三)突出量化可比。立足实际,以可量化、可比性为原则,将营商环境总目标进行细化,在各指标下选取可量化的二级指标。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量化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新增的量化指标,结合与先进地区的对标分析,筛选各地区标杆和创新案例,提出各二级指标需要达成的具体量化指标。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面优化企业营商体验、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和全面打造政府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服务品牌等方面持续努力,到2021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打造完善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及工作机制;2023年,逐渐在企业准入、贸易投资自由、税收优化、生态保护、产业及人才等方面,形成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制度;2025年,形成更高层次、更具开放性、更创新的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实现投资开办公平、企业经营有序、贸易投资便利、多方人才集聚、法治保障有力、政务服务全面优化。
(一)渗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优化企业营商体验。
开办企业: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手续、材料和成本,不断提升投资者开办企业体验度。
获得建筑许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针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三类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到不动产登记的全流程审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化水平。
不动产登记:继续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覆盖面,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获得电力: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通过压时间、降费用、提高供电可靠性等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电便利性、满意率和获得感。
获得网络、获得用水用气:加紧布局5G新基建,推动5G网络广域覆盖;优化公用事业接入服务办理方式,实现用水用气流程再造,进一步缩减获得用水用气时间、环节和费用。
获得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同时加强本土人才培训,全面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强化发展智力支撑,共建高质量人才队伍。
纳税:深化税费缴纳综合申报改革,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
获得信贷:围绕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担保、质押、信贷、创业投资等重点环节,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跨境贸易:全面提升通关服务效能,持续推进通关提速改革,降低通关成本、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
(二)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执行合同:严格审限管理,提升审理效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构建多元化律师培训机制;进一步发挥涉外法庭和民商事纠纷多元化化解平台优势。
保护中小投资者: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为基础,利用多方力量建立健全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投资者保护平台及综合保护机制。
办理破产:完善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深度运用,提升破产案件审结质效。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申请便利化,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益,扩充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队伍,提高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
(三)全面优化政府服务职能,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服务品牌。
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时效,取消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
政府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电子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以及跨省通办,同时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有效支撑。
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效能,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包容普惠创新: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与培育孵化,打造立体现代的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提升市场开放度;常态化推进面向国际的系列推介活动,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品牌的“云推介”;促成合作范围更广、合作方式更多元的国际商业联络与合作;打造更专业的招商服务团队,形成更加科学、体系化的服务培训机制。
三、工作目标及实施路径
(一)开办企业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推行开办企业“只去1个窗口、只跑1次办结”。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率,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发放率达100%。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50项。
2023年:推行“一业一证”,选取部分行业落实1个行业通过1次申请发1张综合许可证,在部分行业将“一业一证”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相结合,同步发放营业执照和行业综合许可证。在部分行业探索“一业一照”改革,将许可信息以二维码形式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同步审批、一照通行、快速准营。
2025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应用。取消部分市场准入许可和审批,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落实“照后减证”。
2.实施路径。
(1)2021年:
①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全面推行1个环节申报。申请人可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一次性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单位参保登记及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申请;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窗领取营业执照、涉税设备及发票、公司印章,并实行寄送的便民服务,实现同城24小时寄递送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政府)
②实现企业开办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企业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合并申请、数据共享、并联办理,公章刻制、参保登记数据自动入库,实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印章刻制、新设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登记等事项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同步办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市县政府)
③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率。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发放率达100%。通过上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同步发放系统,企业设立即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和四枚电子印章(含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无需申请,可直接通过手机领取和使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④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50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2022—2023年:
①提高开办企业各环节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通过国家、省、市、县多级企业名称库、地址库、实名核身数据库、失信人员名单库等多个数据库的实时共享和数据核验,进一步优化“海南e登记”全类型业务规范化智能审批系统,建立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②推行“一业一证”。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息息相关的行业,落实1个行业通过1次申请发1张综合许可证,实现快速准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3)2024—2025年:
①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应用。在企业注册登记领域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法人电子签章功能,做到应用尽用,实现掌上办事、网上办事,提升便利度和办事效率。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法人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大力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商务、金融服务等涉企高频领域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②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原则上依法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备案受理机构从收到备案时起,即开始承担审查责任。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二)获得建筑许可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3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降低企业费用负担。依法取消建设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案例假设为参考,相应的仓库项目手续压缩至18个,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建筑质量控制指数15分(满分15分)。
2023年:实行特定项目“一站式”办理开工前审批手续、“一站式”联合监督检查措施,推动在各级产业园区实施区域综合评估。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案例假设为参考,相应的仓库项目手续压缩至10个,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建筑质量控制指数15分(满分15分)。
2025年:通过“智慧监管”提升建筑施工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案例假设为参考,相应的仓库项目手续压缩至5个,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建筑质量控制指数15分(满分15分)。
2.实施路径。
(1)2021年:
①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3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理建筑许可时间,特定项目办理手续不超过18个,全流程手续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降低企业费用负担。针对特定项目,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实行技术安全提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③依法取消建设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施工许可证办理挂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降低存储标准。(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2022—2023年:
①进一步简化特定项目审批流程。实行特定项目“一站式”办理开工前审批手续,合并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及供排水接入申请等环节。实行“一站式”联合监督检查措施,根据项目类别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特定项目只进行1次检查。(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
②推动在各级产业园区实施区域评估。在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开展单项评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地震局,各市县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
③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案例假设为参考,相应的仓库项目“零收费”。仓库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且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3)2024—2025年:
将“互联网+”、物联网理念和技术引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以先进技术为媒介,扩大施工现场监控设备及各类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安装范围,实时采集、汇总、分析各项信息数据,自动锁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并进行风险预判,推行智慧监管模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不动产登记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企业间房屋及对应土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全程网办”。审批流程压缩至3个,时间2天,费用3.1%(契税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下同),土地管理质量指数21分(满分30分)。
2023年:实施“1小时”即办件模式,实现企业间房屋及对应土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审查、核税、缴费全流程1个环节办结,1小时即办即取。费用3.1%,土地管理质量指数22分(满分30分)。
2025年: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透明度,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费用3.1%,土地管理质量指数23分(满分30分)。
2.实施路径。
(1)2021年:
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精简收件材料、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审核时限、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强资规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务、住建等部门的共享应用,实现一窗受理线上线下双轨制办理,实现企业间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全程网办”。(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
(2)2022—2023年:
实施“1小时”即办件模式,实现企业间房屋及对应土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受理、审查、核税、缴费全流程1个环节办结,1小时即办即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
(3)2024—2025年:
提高不动产登记办事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依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查询、明确地籍图的更新时限、新增不动产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的独立投诉渠道等举措,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四)获得电力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用电报装时限。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制定供电可靠性监管惩戒措施。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低压用户审批流程分别压缩至3个、2个,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办电时长压缩为7个工作日内,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办电时长为32个工作日内,居民和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外线“零投资”,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5分(满分8分)。
2023年:持续优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低压用户审批流程分别压缩至3个、2个,其中在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审批流程压缩至2个;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办电时长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小微企业办电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6分(满分8分)。
2025年:以故障停电“趋零”为目标,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进一步压缩全省平均停电时间至低于4小时/户。低压非居民(小微企业)办电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小微企业办电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办电时长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电力用户接入外线“零投资”,其它地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外线“零投资”。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7分(满分8分)。
2.实施路径。
(1)2021年:
①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互联互通,简化办电手续。大力推广政务服务平台和“南网在线”APP应用,通过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和线上办电功能升级,用户可使用手机APP授权实时调用电子证照,创新应用电子签章,实现“零证”办电、“刷脸”签约。(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
②推行业扩报装“三零”和“三省”服务。推广大中型企业“三省”服务和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实行客户经理、项目经理“1+1”联合作业模式,推行小微企业接电全过程专人负责制。其中,海口市、三亚市用电申请容量在200千伏安及以下、其它市县用电申请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率先实行“三零”服务。(责任单位: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
③制定供电可靠性监管惩戒措施,加大供电可靠性的监管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2)2022—2023年:
①开展供电可靠性提升专项行动,从网架优化、设备运维、停电计划等多方面综合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责任单位:海南电网公司)
②加强配网基础网架建设,强化配网自动化系统建设及应用。严格落实年度、月度停电计划安排,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减少意外停电。加强配网故障停电治理,优化故障处理流程,提升抢修效率。(责任单位:海南电网公司)
(3)2024—2025年:
全面落实“停机不停电”原则。持续提高配网自动化水平,缩短故障查找时间,提升快速复电能力。依托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低压转供等不停电作业方式,实现配网各设施作业期间客户停电零感知。(责任单位:海南电网公司)
(五)获得网络、用水用气。
1.工作目标。
2021年:获得用水流程压缩至3个,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工程时间),费用为零。获得用气流程压缩至2个,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审批、施工时间,以及实地勘察、设计、施工等时间),费用为零。
2023年:2022至2023年新增5G基站6000个以上,5G网络实现各市县城区室外连续覆盖,交通枢纽、大型文体场馆、重点旅游景点、重点园区、重点酒店等流量密集区域深度覆盖;重点乡镇、重点行政村和其他重点场景等热点覆盖。获得用水流程压缩至2个,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工程时间),费用为零。获得用气流程2个,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审批、施工时间,以及实地勘察、设计、施工等时间),费用为零。
2025年:实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获得用水流程为2个,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工程时间),费用为零。获得用气流程压缩至2个,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审批、施工时间以及实地勘察、设计、施工等时间),费用为零。
2.实施路径。
(1)2021年:
优化线上线下用水报装申请渠道,优化燃气外线接入工程的行政审批。通过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实行容缺受理制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提高用户报装接通时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
(2)2022—2023年:
①开展水、气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三零服务。明确适用的“零上门、零审批”服务的范围及不适用的情形,同时加强对适用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水、气接入服务效率,实现用水从申请到接入全流程分别为2个环节、3个工作日办结(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工程时间),实现用气从申请到接入2个环节、3个工作日办结(不含道路开挖等外线审批、施工时间,以及实地勘察、设计、施工等时间)。(责任单位: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②加紧布局5G新基建。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领域和规划,不断推动5G和各产业融合发展,按需实施5G网络热点覆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3)2024—2025年:
推行水电气网联动报装,设立网上联动办理接口、政务大厅服务专窗,将多个部门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各公用事业单位联合踏勘、联合施工、一并接入,实现水、电、气、网的“一窗受理登记、一表集成申请、一网联动办理”新模式。(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六)获得人才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累计吸引新落户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10万人。
2023年:引进人才数量累计达50万人,引进外籍人才数量累计达2万人。
2025年:新增博士后工作站10个;建设市县、重点园区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打造人才一站式服务综合体。
2.实施路径。
(1)2021年:
通过落实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举办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多种措施,精准服务来琼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激发青年活力,吸引更多青年人才落户海南。(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团省委,各市县政府)
(2)2022—2023年:
①在人才引进模式方面,分层分类制订人才吸引政策、灵活运用顾问指导、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多种引才形式。(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
②在加强人才服务方面,定制化安排招聘场次、优化各类来琼工作居住证件的审批流程,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积极推动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人才公寓。(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2024—2025年:
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现有人才审批服务系统,设立人才服务专线,打造人才一站式服务综合体,为各类人才提供“只进一次门、只用一张网、只打一次电话”的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
(七)纳税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度(被评价年度)纳税次数压缩至4次,纳税时间为100小时,总税收和缴费率为46%,获得退税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2023年:优化升级报税后流程,进一步压缩获得退税时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23年基本实现所有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3年度(被评价年度)纳税次数压缩至3次,纳税时间压缩至70小时,总税收和缴费率为46%,获得退税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2025年:加强大数据模式下税务政策的精准推送,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将全部税收减免核准转为备案或申报即享。2025年度(被评价年度)纳税次数为3次,纳税时间压缩至50小时,总税收和缴费率为46%,获得退税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2.实施路径。
(1)2021年:
①进一步减少企业纳税环节、时间和次数。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2)2022—2023年:
①优化升级报税后流程。升级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重点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及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的流程和方式进行改造,有效优化税后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②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基本实现所有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3)2024—2025年:
①加强大数据模式下税务政策精准推送,基于我省产业特点,结合申报、发票数据等开展深入分析,实现税务政策的精准推送,打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点对点、个性化政策推送服务渠道。(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②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将全部税收减免核准转为备案或申报即享,不再设置审批环节。(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八)获得信贷指标。
1.工作目标。
2021年:完成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开发,平台对接不少于5家金融机构。扩大企业贷款覆盖面,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用贷款产品创新,进一步开发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贷款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组建省级本土企业征信公司,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融合共享。
2023年:合法权利指数为4分(满分12分),信用信息深度指数为8分(满分8分)。提升金融服务产业能力,支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服务特色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加强上市辅导,吸引具有一定行业优势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迁入海南。
2025年:提升获得信贷信息透明度和全流程服务水平。合法权利指数为4分(满分12分),信用信息深度指数为8分(满分8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放宽外资金融机构限制。
2.实施路径。
(1)2021年:
①构建功能完备的省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引入省市级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实现数据共享、信贷服务、风险管理、业务协同的全流程线上服务,搭建起全周期、一体化的信贷服务生态,提升获得信贷信息透明度和全流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②扩大企业贷款覆盖面。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支持力度,根据“首贷户”真实融资需求和征信状况合理设置授信审批条件,通过批量担保业务优先服务首贷,加强对小微企业首贷融资政策支持。(责任单位: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③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用贷款产品创新,进一步开发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贷款产品,探索“政采贷”“信用贷”“银税贷”“科技贷”等多种类贷款产品。采用无还本续贷、期限拉长、额度循环、临时额度等多种方法,丰富续贷产品。推动发展信易贷,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守信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④完善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利用好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政策,对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提供信用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和降费奖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供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⑤组建省级海南本土征信公司,按照“立足金融、惠及企业、服务政府、辐射社会”的宗旨,通过“政府+市场”的信息资源统筹,融合连接多个政务领域和公共信用服务体系,打通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和数据源机构之间的通道。(责任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
(2)2022—2023年:
①提升金融服务产业能力。支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绿色产业的激励机制。提升服务特色产业能力(如航运、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等),鼓励市县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加大对文化、体育、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无抵押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有效的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重点支持相关产业并创新相关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推动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科学规划企业首发上市(挂牌)路径,增强行业主管部门、市县政府和重点园区等在企业培育上市各环节的工作合力,大力支持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