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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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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港航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见附件1)和《〈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9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2021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业子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请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按照《资金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对以下5类企业进行资助。


  1.在深圳港从事海铁联运班列运输的运营公司;


  2.在深圳市注册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且考核年度外贸箱量超过2000标箱;


  3.在深圳市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


  4.在深圳开展邮轮港口业务的码头公司;


  5.在深圳市注册的水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码头。


  (二)信用审查标准。


  考核年度内被列入市场监督、税务、海关、交通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专项资金不予扶持,具体以我市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为准。


  二、考核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申请时间及要求


  (一)资助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31日,逾期系统网站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资助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各企业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系统申报。


  方式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全网办)入口(网址:https://uia.jtys.sz.gov.cn/sso)


  登录全网办后选择“我要办事”,点击左侧导航栏“港航货运业务”搜索办理项目名称(海铁联运/国际货代/水路运输/邮轮运营/国内客运),点击立即办理完成申请。


  方式二: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政务网)入口(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登录广东政务网后搜索办理项目名称(海铁联运/国际货代/水路运输/邮轮运营/国内客运),点击立即办理,跳转全网办成功后,按照方式一继续操作完成申请。


  (三)具体要求。


  1.申报企业需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产业定期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交函〔2021〕840号,见附件3)定期完成数据申报工作。


  2.申报年度资助申请时,请参照《深圳市港航产业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第18-24页)登入项目申报界面,完善“企业信息”,核对数据无误后生成年度申报数据上报。


  3.资助申报为单向不可逆操作,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操作手册申报,确保资助申报及时、准确。填报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


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产业定期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产业定期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


4.深圳市港航产业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深圳市港航产业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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