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9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21〕2447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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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十七批、2020年度第六批和2021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



附件:

1.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


2.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


3.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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