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吉林市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结合“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需要,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继续为全市纳税人在网上申领的纸质发票提供免费寄递业务。


建议广大纳税人积极选择“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方便、快捷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