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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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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南沙区商务局关于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供配套公共服务的项目单位,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准备与原件相符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数据材料光盘(包含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1份,2022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票据清单汇总表、2022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定额支持申请汇总表可编辑版各1份),于2022年1月13(星期四)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至南沙区商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Crystal_F0414@163,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地址: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2号楼9楼

联系人:傅若莹   联系电话:020-3905318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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