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人才复工复产八项措施>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1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规定,现开展2020年南沙区复工复产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请)及2021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的兑现工作。
2020年度南沙区复工复产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请)及2021年南沙区人才引荐奖系统申报时间为1月12日-2月18日。申报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补贴标准、受理窗口、办理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南沙区复工复产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请)办事指南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