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11
发文字号:
粤商务港字〔2022〕2号
发文机关:
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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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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