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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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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南沙区商务局关于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外贸基本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www.mofcom.gov.cn)网上申报,再下载打印表格、填报《汇总表》(附件1)并按《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且胶装成册,同时扫描电子版。申报企业于2月23日(星期三)前将全部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扫描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Crystal_F0414@163.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其中《企业2022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装订在申请材料首页。


附件一:《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2号楼9楼


  联系人:傅若莹


  联系电话:3905318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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