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外贸基本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www.mofcom.gov.cn)网上申报,再下载打印表格、填报《汇总表》(附件1)并按《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且胶装成册,同时扫描电子版。申报企业于2月23日(星期三)前将全部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扫描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Crystal_F0414@163.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其中《企业2022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装订在申请材料首页。
附件一:《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栋2号楼9楼
联系人:傅若莹
联系电话:3905318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