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24
发文字号:
深市监联〔2022〕7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规范养老服务合同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示范文本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4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