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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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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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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1年度全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公示名单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电话:024-81180083 81180080


附件:全省汇总名单(78号2021年度).xlsx全省汇总名单(78号2021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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