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1
发文字号:
晋人社厅发〔2025〕35号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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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98元至20991元之间,由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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