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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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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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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应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应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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