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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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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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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扣缴端中预缴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为何是灰色的,无法填写?

点击软件上方【经营所得】,进入经营所得模块,再点击软件左侧【单位信息】,点击【征收方式】或【投资者信息】,更新成功后点击软件左侧【预缴纳税申报】,查看预缴申报编辑界面【征收方式】。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据实预缴和核定征收-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纳税人可以填写成本费用,使用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均无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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